国际法规动态

欧盟更新REACH法规高关注物质清单

时间: 2022-07-19 10:18 浏览次数:
2022年6月10日,欧洲化学品管理局(ECHA)正式公布第27批高关注物质(SVHC),新增1项N-(羟甲基)丙烯酰胺(N-(hydroxymethyl)acrylamide)物质,

2022年6月10日,欧洲化学品管理局(ECHA)正式公布第27批高关注物质(SVHC),新增1项N-(羟甲基)丙烯酰胺(N-(hydroxymethyl)acrylamide)物质,至此SVHC清单(又称为授权物质候选清单)物质总数达到224项。

 

  SVHC属于欧盟REACH法规附件XIV,按照规定,当输欧产品中SVHC的含量超过0.1%就必须向下游企业说明情况:物质、配制品中SVHC含量超过0.1%,必须向下游企业传递符合欧盟REACH法规的SDS;物品中SVHC含量超过0.1%,必须向下游企业传递安全使用说明,其中至少包括该SVHC的名称。消费者也可提出类似要求,供应商应在45天内免费提供相关信息。当物品中的SVHC含量超过0.1%且出口超过1吨/年时,欧盟的生产商、进口商或者唯一代表还须向ECHA提交SVHC通报。若为新增SVHC物质,通报义务需在该物质加入SVHC清单后的6个月内完成。此外,2021年1月5日起,含SVHC物质超过0.1%的输欧产品还需完成SCIP通报后才可以投放市场。

  N-(羟甲基)丙烯酰胺作为一种氟烷基丙烯酸酯共聚物,可用于纤维的改性、树脂加工、塑料粘合剂、土壤稳定剂以及油漆和涂料等,具有致癌性和致突变性。此次被列入SVHC清单,东莞北测提醒相关企业,要及时对产品展开供应链管理调查和相关SVHC检测,使用该物质的要尽早完成向ECHA通报的义务。同时,SVHC候选清单的不断更新,也意味着企业面临的管控要求越来越多。相关企业要提高产品风险意识,加强原材料和产品质量管控,确保产品安全同时要持续关注SVHC相关动态,及时收集整理物质所含SVHC信息,做好信息传递和相关通报工作。

Copyright © 东莞市北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全国服务电话:0769-23301661   传真:0769-23301600
公司地址: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八路1号美赛达欣园区3号楼

网站地图 粤ICP备1710226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