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内法规动态
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GB 6675.2-2014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

时间: 2022-07-27 10:57 浏览次数:
2022年7月13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(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)批准《平板玻璃》等1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。其中

2022年7月13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(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)批准《平板玻璃》等1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。其中,GB 6675.2-2014《玩具安全 第2部分:机械与物理性能》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,实施日期为2022年7月13日。

 

 

 

修改单共涉及两项主要内容的修改:

一、勘误

(1) 将原4.5.8 半球形玩具,“图8 半球形玩具的例子”c)图中的“ ≥6”

 

 

法规具体更新情况: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(2) 将“图19”中“说明:2——轴肩,3——球半径(a)”

 

 (3)将“表4 跌落试验”中第二行“18 个月以上至96 个月以下

修改为:“18个月及以上至96个月以下。

二、条款4.18 中部分要求的适用条件及相应测试方法的修改

(1) 条款“4.18.1 一般要求”中增加如下内容:

“c)当按5.30(弹射物发射距离测试)测试时,弹射物的最大飞行距离不大于300mm,4.18.1 a)、4.18.2a)和4.18.2b)不适用于该玩具;d)预定供3 岁及以上儿童使用的玩具当按5.30(弹射物发射距离测试)测试时,如果弹射物的最大飞行距离不大于100mm,4.18.2d)不适用于该玩具。”

(2) 条款“4.18.2 蓄能弹射玩具”将:

“d)按5.2(小零件测试)测试时,不管以任何方位,弹射物不应完全容入小零件试验器。本要求全 年龄组适用。在合理可预见滥用测试过程中产生的小零件,不能作为弹射物被发射机构发射出去,否则视为不符 合本求。”

修改为:

“d)按5.2(小零件测试)测试时,不管以任何方位,弹射物不应完全容入小零件试验器。本要求全 年龄组适用。 

此要求不适用于: 

———按5.24(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测试)测试后脱落,不能被发射的小零件,或者按5.30(弹射物发射 距离测试)测试时最大发射距离不大于100mm的小零件。

———杆部完全用泡沫材料制成的弹射物,按5.24(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测试)测试后所脱落的泡沫材 料小零件。”

(3) 新增条款 5.30 弹射物发射距离测试(见4.18)

以任何正常可预见的方式发射弹射物,采用能达到最大飞行距离的发射角度(通常是45°)。在发射点,弹射物脱离发射机构并进入自由飞行。测量弹射物从发射点开始在空中飞行的最大距离。见图29。

注:对于预定垂直发射的弹射物在可行的情况下也应在低角度发射。

 

 

 

 

说明:

1──垂直平面

2──距离300mm

3──轨迹示例

4──水平面

5──距离100mm

6──发射点

7──发射角度

 

 

图29 弹射物发射距离测试

 

 

Copyright © 东莞市北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全国服务电话:0769-23301661   传真:0769-23301600
公司地址: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八路1号美赛达欣园区3号楼

网站地图 粤ICP备17102262号